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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兴镇人大“三到位”确保《水污染防治法》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7/8/23 来源:本站 浏览: 次 字号:

 

(一)组织领导到位。成立了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。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黄义伦任组长,副主席邹特奇任副组长,主席团成员陈明、卢先忠、王志辉、徐国菊、吕贤林、谭克安等同志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),谭强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。

(二)部署推进到位。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工作方案;二是召开全镇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执法检查动员大会,部署执法检查工作,明确检查范围及内容,提出工作要求,落实职责责任。三是组织干部培训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确保执法人员知法、懂法,文明执法、依法执法。

(三)责任明确到位。明确各执法小组是本次执法检查的责任主体,执法小组要按照要求,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检查范围,从细处着眼、从小处着手,精心组织,科学安排,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。同时严格遵守纪律,坚持把严肃纪律贯穿于整个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,切实以优良的作风,树好人大干部良好形象。(谭强)